2022年带病回乡生活补助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的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增加50元,按照每人每月760元执行。提高标准部分中央、省、市、县(区)财政按照60%、20%、10%、10%的比例负担,提标后中央财政每人每月补助450元,省财政每人每月补助130元,市、县(区)财政每人每月各补助90元。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的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增加50元,按照每人每月760元执行。提高标准部分中央、省、市、县(区)财政按照60%、20%、10%、10%的比例负担,提标后中央财政每人每月补助450元,省财政每人每月补助130元,市、县(区)财政每人每月各补助9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