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对贫困群众发展产业予以奖补的实施办法

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对贫困群众发展产业予以奖补的实施办法

为推进脱贫攻坚产业发展,充分发挥特色种养业在产业扶贫中的基础作用,根据《中共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决战决胜 2020 年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意见》(濮经开发〔2020〕10 号)精神,结合区内实际,经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确有产业发展需求的贫困群众采取以奖代补等形式给予资金扶持,鼓励通过发展蔬菜、瓜果种植、优化产业结构、畜禽养殖等传统优势产业,激发贫困群众增收脱贫的内生动力,增加群众收入,减少普通群众致贫风险。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资金来源

    区级财政专项列支。

二、奖补对象

    自主发展特色产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享受政策户和未脱贫户)、边缘户。

三、奖补原则

(一)瞄准贫困、公平公正;

(二)统一标准、规范操作;

(三)以奖代补、先建后补。

四、奖补内容

    凡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享受政策户和未脱贫户)、边缘户(自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自筹资金,新建温室大棚发展设施农业的,面积达到 1 亩以上,按照基础设施占地面积每亩奖补2000 元;种植蔬菜、花卉、瓜果 1 亩以上,每亩奖补 300 元;种植花生、红薯、油菜等经济作物及大豆、小米等粗粮 1 亩以上,每亩奖补 100 元;大力提倡发展畜牧养殖,养羊 2 只以上,每 1 只奖补 400元;养猪 5 头以上,每 1 头奖补 600 元。五、奖补程序凡是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享受政策户和未脱贫户)新发展属奖补范围之内并达到奖补标准的产业给予奖励,达不到标准的不计奖补,超过发展规模的,可适当增加奖补资金。具体按照“户申请、村审核、镇备案、区审批”的申报程序兑现奖补资金。

(一)农户申请。贫困户新发展产业之初,应在村委会备案。需要进行补助之前的十日内,提出补助申请(申请注明自己当年发展的产业项目、规模和效益)。

(二)镇村审核。村委会按照农户提出的申请实地检查验收,经农户本人签字盖章后,形成奖补认定表。表上要求村第一书记或脱贫责任组组长、村两委主要负责人签字把关,此表一式两份,村留存一份,一份报乡镇政府备案复核。乡镇每季度对辖区需要奖补的项目汇总后上报区农牧部门审核。

(三)区级审批。区农牧部门对各乡镇上报的贫困户产业进行检查验收,初步确定拟奖补对象。

(四)公告公示。乡镇政府将区农牧部门审定的享受奖补贫困户名单在所在的乡镇、村进行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

(五)奖补兑付。公示无异议后,乡镇政府将最终奖补花名册以正式文件上报区农牧部门,农牧部门经审核签批后将补助资金拨付乡镇发放。

六、实施期限

该实施方案有效期限为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到期后视实施情况再行决定是否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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