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百日攻坚战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成员单位:

根据省《关于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百日攻坚战”活动的通知》要求,为全面完成我市的目标任务,全力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顺利开展,现将我市的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百日攻坚战”目标任务分解、完成时限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通过百日攻坚,完成全市补贴性职业技能提升培训5万人次以工代训补贴、4万人次企业职工技能提升、2万人次就业重点群体技能培训、0.4万人次创业培训、新签约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0.15万人次以上,支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

1亿元,力争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专账资金拨付、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完成100%,完成全年目标任务达到100%(任务分解见附件)活动时间从2020年8月8日至11月15日,共100天。

三、重点工作

(一)完成5万人次以工代训补贴。

全面落实“1+3”以工代训政策,以3个新政策为突破口尤其是要把受疫情影响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这5类行业的各类企业作为重中之重。县区要逐个企业摸排,建立企业台账,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一家不漏符合补贴条件的职工一个不少。8月20日前,完成县区企业摸排,并建立相应台账和微信工作群,帮助指导企业按月申请补贴。

责任人:曹源沙艳慧

(二)完成4万人次企业职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以规模以上企业为重点服务对象,开展全市服务企业职业技能提升专项对接行动,构建市、县(区)二级服务体系。培训服务要做到“五清”:企业符合培训条件的人员底数清、开培训班计划清、培训人数清、考核取证清、补贴资金清(含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等)。8月20日前,分类建立服务企业培训需求台账,指导企业制定培训计划,确定开班批次,并上报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不具备开展职业培训条件的企业,市县(区)职业技能提升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指导,统筹协调。百日攻坚期内完成4万人次企业补贴性职工技能提升培训。

责任人:曹源沙艳慧

(三)完成2万人次就业重点群体技能提升培训把农村转移劳动力培训作为工作重点,力争完成2万人次的补贴性培训。引导劳动就业训练中心、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与自然村、社区、办事处等合作,构建劳动就业训练中心或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自然村或社区等“1+1”、“1+N”培训合作,实现自然村、社区等职业技能培训全覆盖。根据民办职业培训专业、师资等条件,合理下达培训机构任务。灵活培训形式,广泛开展送技能下乡村、送技能到田间等活动。对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重点开展初级就业技能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对农村留守人员重点开展种、养殖实用技能培训,对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根据就业意愿和自身条件,重点开展订单式、定岗式培训统筹推进退役军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和转岗人员、残疾人等群体培训,力争完成2万人次。

责任人:范再鹏赵志峰

(四)完成0.4万人次创业培训。

对有创业愿望的人员和开业5年以内的小微企业主开展创业培训,对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在校生和毕业生开展创业意识等培训,扩大互联网+创业培训规模,完成培训0.4万人次以上。

责任人:张改成韩群涛

(五)完成0.15万人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全面推行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新型学徒制,面向各类企业各类职工(在企业工作的劳务派遣工除外)开展新型学徒制培养。对申请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的,要即时受理,并根据合作学校师资等情况,合理确定培养规模,不得刻意、随意压缩培养规模,不得延迟批复。对中、髙等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年培养规模可与该专业全日制在校生注册人数大体相当。

责任人:曹源沙艳慧

(六)完成1亿元专账资金拨付统一调剂市县(区)专账资金,对预拨资金使用完的县(区)

要于10个工作日内追加拨付到位。落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20年就业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中“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等各类职业培训补贴原则上从各地提取的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中列支”规定,扩大专账

资金使用范围。对企业组织培训或开展项目制培训的,顶格预先支付50%的补贴资金。对补贴申请要即时受理,材料齐全的当日审核、当日公示,较为复杂的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后即转财政部门办理。从受理到转出,同一笔业务在人社部门不得超过7天。对一笔补贴在100万元以上的安排专人“一对一”服务。

责任人:曹源周辛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要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各县(区)人社局长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能,分管局长要带头破解难题,职业能力建设股和工作专班要列出时间表」

路线图,挂图作战。要压实部门贵任,督促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分类抓好退役军人、新型职业农民、残疾人、在押服刑人员、贫困劳动力等各类培训。

(二)健全工作机制。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资金拨付进度。发挥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班职能,坚持每周次通报,每月一次评比,每季度召开一次部门联席会议,对工作不作为、不推动、慢作为的县(区)和部门进行约谈。

(三)加强宣传动员。强化典型示范,创新宣传方式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让企业、培训机构和劳动者了解政策、明白规程、积极参与,共同营造有利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良好氛围。


copyright © 2018-2019 濮阳市(经开区)信息化监督系统 主办单位:濮阳市纪委 豫ICP备12023551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