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河南省关于实施河南省企业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现将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实施河南省企业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4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濮阳实际,对我市以工代训补贴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并贯彻执行。

一、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准确理解《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20192021)的通知》

(豫政办(2019)50号)和《关于实施河南省企业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43号两个文件规定的不同执行期限、企业类别和人员类别,对于企业类别和人员类别界定存在疑问的,要积极与当地主管部门沟通咨询

二、积极宣传相关政策。要充分运用各类媒体,进行广泛的政策宣传,让企业知晓以工代训政策申报范围和申报流程。

主要扶持新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再就业的中小微企业,杜绝出现以工代训补贴集中到个别企业的现象。

理测算支出额度。各县(区)要根据年度补贴性培训任务、财政专户资金结余和当地企业现状,预留好一定比例的培训补贴资金和新型学徒制培养资金,防止出现培训机构培训结业后无法支付补贴资金的现象。原则上不低于年度技能提升资金总额的40%

四、严格审核申报程序。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以工代训补贴原则上由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向企业注册所在地或参保地人社部门申报。各级人社部门要按照省厅文件要求收集企业申报资料,严格核实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为便于核查企业申报的范围,企业在申请时除花名册和职工工资银行对账单外,还应提交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复印件,企业名称、营业执照、银行基本账户三者的名称应确保致,原有政策和创新政策第一项享受补贴的人员花名册后应附人员类别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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